新華社北京4月13日電 國務院新聞辦公室13日發表了《國家人權行動計劃(2009━2010年)》,全文如下:
國家人權行動計劃
(2009━2010年)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新聞辦公室
二○○九年四月?北京
目 錄
導 言
一、經濟、社會和文化權利保障
(一)工作權利
(二)基本生活水準權利
(三)社會保障權利
(四)健康權利
(五)受教育權利
(六)文化權利
(七)環境權利
(八)農民權益的保障
(九)四川汶川特大地震災后重建中的人權保障
二、公民權利與政治權利保障
(一)人身權利
(二)被羈押者的權利
(三)獲得公正審判的權利
(四)宗教信仰自由
(五)知情權
(六)參與權
(七)表達權
(八)監督權
三、少數民族、婦女、兒童、老年人和殘疾人的權利保障
(一)少數民族權利
(二)婦女權利
(三)兒童權利
(四)老年人權利
(五)殘疾人權利
四、人權教育
五、國際人權義務的履行及國際人權領域交流與合作
(一)國際人權義務的履行
(二)國際人權領域交流與合作
導 言
實現充分的人權是人類長期追求的理想,也是中國人民和中國政府長期為之奮斗的目標。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以來,在中國共產黨的領導下,中國政府將人權的普遍性原則與中國的具體國情相結合,為促進和保障人權做出了不懈的努力,中國人民的命運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中國人權事業實現了歷史性發展。特別是改革開放以來,中國把尊重和保障人權作為治國理政的重要原則,莊嚴載入《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促進人權事業發展,使中國人民的物質文化生活水平得到大幅提高,政治、經濟、文化、社會權利得到切實保障,譜寫了中國人權事業發展的新篇章。
中國是一個擁有13億人口、人均資源占有率很低、生產力欠發達、經濟文化發展不平衡的發展中國家。當前,中國正處于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加快推進社會主義現代化的新階段,改革發展穩定的任務十分繁重。受自然、歷史、文化和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等因素的影響和制約,中國的人權發展還面臨諸多挑戰,不斷推進人權事業發展任重道遠。
中國政府堅持以人為本,落實“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的憲法原則,既尊重人權普遍性原則,又從基本國情出發,切實把保障人民的生存權、發展權放在保障人權的首要位置,在推動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的基礎上,依法保證全體社會成員平等參與、平等發展的權利。中國政府在治國理政中堅持發展為了人民,發展依靠人民,發展成果由人民共享,著力解決好人民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促進社會公平正義,努力使全體人民學有所教、勞有所得、病有所醫、老有所養、住有所居;堅持以保證人民當家作主為根本,從各個層次、各個領域擴大公民有序政治參與,健全民主制度,豐富民主形式,拓寬民主渠道,依法實行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著力保障人民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督權。與此同時,中國政府主張加強國際人權交流、對話與合作,同世界各國一道,共同致力于推動世界人權事業健康發展,為建設持久和平、共同繁榮的和諧世界做出應有的貢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