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多數情況下,生物量的生產需要使用土地和水等自然資源以及化肥和農藥等化學品。因此,利用初級生物質生產塑料可能導致直接或間接的土地利用變化,進而導致生物多樣性喪失、生態系統退化、森林砍伐和缺水,以及與人類消費作物的競爭。
根據循環經濟原則,生產商應優先使用有機廢物和副產品作為原料,從而盡量減少初級生物質的使用,避免對環境造成重大影響。
在使用初級生物質時,必須確保其在環境上可持續,不會損害生物多樣性或生態系統健康。由于消費者希望生物基塑料能夠真正可持續,因此無論何時,只要產品由生物基成分制成,并對生物基成分提出要求,該成分必須來源于可持續來源的生物質。
根據歐盟2030年森林戰略,作為對2021年7月可再生能源指令(REDIII)審查的一部分,委員會建議將生物質級聯使用原則納入國家支持計劃,根據該原則,生物質應用于經濟附加值較高的地方。根據這一原則,生物質最好用于生產包括塑料在內的材料,并且只能作為生物能源的次要來源。
此外,應優先考慮壽命長的產品,而不是壽命短的產品,包括一次性產品。這一優先順序適用于廢物、副產品和來自農業、林業或水產養殖的初級生物質。有機的廢物和副產品應優先于初級生物質,特別是對于短壽命產品。
用于生產生物基塑料的生物量必須符合歐盟生物能源可持續性標準。正如歐盟委員會在2021年7月《可再生能源指令》(REDIII)審查中提出的,這些標準包括與森林生物量和直接和間接土地利用變化風險高的生物燃料有關的措施,例如來自棕櫚油的生物燃料。在REDIII談判完成之前,應適用生物能源的REDII可持續性標準。這也是歐盟分類法中對“用于制造初級形式塑料的農業生物質”的可持續投資所采取的方法。
關于溫室氣體排放,生物能源框架不能直接應用于生物基塑料,因為這些塑料不用于發電。從生命周期角度評估生物基塑料與化石基塑料的影響的方法仍在開發中。目前可用的最統一的方法是委員會聯合研究中心開發的框架,稱為“塑料LCA方法”,該方法基于歐盟產品環境足跡(PEF)方法。此外,應在早期階段評估創新,以確保開發安全和可持續的替代品。
需要進一步的科學進步,以便在評估中納入產品生命周期內生物碳吸收和釋放的核算。在聯合國生命周期倡議的背景下,正在進行這方面的討論。只有壽命長的生物基塑料產品在成為廢物時不會被焚燒,才能產生有益的碳儲存效果。對于壽命短的產品,即當今大多數生物基塑料產品,如一次性包裝,最初從大氣中吸收的碳會迅速釋放回來。